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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加杠杆 北京年底建成超充站500座,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共享
发布日期:2024-09-14 22:39    点击次数:95

投资加杠杆 北京年底建成超充站500座,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共享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实施《本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超级充电站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全市建成超充站500座。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超充站1000座。积极引导开放共享。已建成并投用的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引导其对外开放;对于新规划建设的公共充电设施,原则上须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共享。

  北京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超级充电站建设实施方案

  规划建设超级充电站(以下简称超充站),提高补能速度,提升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对进一步加快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构建高水平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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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按照超快结合、适度超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节约资源、鼓励共享,创新融合、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快推动超充站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超充站1000座,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智能安全、技术先进的超充网络,构建共享开放、多方参与的超充行业生态,有效支撑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1.综合考虑全市各类型新能源汽车规模、分布、超充车型推广趋势,结合市民出行需求热点和存量充电设施情况,以便利可及为目标,研究编制本市超充站建设规划,适度超前布局超充站。

  2.结合各区发展实际、交通强度、土地资源、电力保障等因素,优化建设时序,推动建设超、快结合公共充电站,率先实现超充五环内区域布局成网。到2024年底,全市建成超充站500座。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超充站1000座。

  (二)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3.制定本市超充站建设和运营规范。统一超充站规划设计、充电功率分级、场站标识、设备参数、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标准。

  4.进一步规范超充站建设前期登记备案流程。

  5.积极引导开放共享。已建成并投用的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引导其对外开放;对于新规划建设的公共充电设施,原则上须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共享。

  6.完善充电设施分级评价和服务品质综合评价机制,引导运营企业高质量建设运营超充站。

  (三)鼓励多方参与多元发展

  7.遴选优质企业与充电设施、停车管理、物业服务等企业合作,加快推进高质量超充网络建设。鼓励充电桩相关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运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布局集聚,构建全产业链生态。

  8.按照“政府搭台、企业自愿、多方参与”的思路,探索建立项目建设联合体,充分发挥不同类型企业优势,切实提升建设运营服务效率。

  (四)加强用地保障

  9.各区梳理本区域内适于超充站建设的用地,分批次集中向社会公布。以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闲置土地等为重点,并研究利用居民小区周边绿地小规模硬化地面,加快推进超充站建设。

  10.支持市属国企利用公交场站、现状加油站、环卫站、热力站建设超充站,积极探索利用桥下空间建设超充站。首发集团等单位积极做好本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充站的服务保障工作,并推动在京津冀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超充站全覆盖。

  11.探索利用现有加油站建设立体超充站,鼓励已建充电站升级改造为超充站。

  (五)强化电力保障

  12.建立全市超充站用电保障机制,开展超充站大功率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网络影响研究,统筹协调超充站接入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优化电力扩容审批机制,满足超充站用电需求。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积极围绕全市超充站布局规划开展配套电网改造建设,按照“一站一评估”原则,开展新增超充站用电接入能力评估。

  (六)加强技术和机制创新

  13. 在符合安全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光储充换检一体化站点建设。拓展商业模式,引导超充站平台与车网互动平台对接,参与电网需求响应、消纳绿电,配合负荷调控,实现“站网”协同,与虚拟电厂建设联动,支撑数字能源与能源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七)强化安全管理

  14.加强超充站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对于包括油、电、氢在内的各类补能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15.坚持公益性定位,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车、桩(站)、网”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含超充站在内的充电设施,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接入平台,加强对电网、充电桩设备的实时安全监测管理,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有效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指导各区、各部门共同推动超充站建设发展,调度工作任务,强化要素保障。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区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快办理超充站建设前期登记备案手续,推动相关项目尽快落地。推动解决场地租赁期短、超充站进出道路开口等问题。推动建立本市充电设施行业协会,发挥在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业务协同、资源整合、技术合作,更好促进行业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依据现有支持政策投资加杠杆,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超充站建设给予建设运营奖励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支持。各区对标市级支持政策制定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给予超充站建设运营支持。